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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熱資訊!廈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調整

2023-07-05 20:42:30    來源:廈門日報

剛剛,廈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fā)布《關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單位: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guī)定》等規(guī)定,現(xiàn)就做好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繳存比例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相關資料圖)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下簡稱“繳存基數(shù)”)

1.繳存基數(shù)為職工本人2022年的月平均工資。工資總額口徑按國家統(tǒng)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國家統(tǒng)計局令〔1990〕第1號)執(zhí)行。工資總額按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的工資總收入計算。

2.2023年1月1日(含)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其繳存基數(shù)為該職工參加工作第二個月的月工資收入。

3.2023年1月1日(含)后新調入的職工,其繳存基數(shù)為該職工調入當月的月工資收入,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4.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30410元,下限為2030元。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簡稱“繳存比例”)

1.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

2.繳存單位可在5%至12%的區(qū)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單位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

(三)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簡稱“月繳存額”)

1.月繳存額包括單位繳存部分和職工繳存部分,應分別實行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繳存額=繳存基數(shù)×單位繳存比例+繳存基數(shù)×職工繳存比例

2.月繳存額上限為7298元,下限為204元。

二、辦理方式

(一)線上辦理: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繳存業(yè)務的單位,可登錄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gjj.xm.gov.cn)綜合服務平臺辦理。

(二)銀行辦理:單位經辦人持《廈門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清冊》(單位所有匯繳人員均應列入)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到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業(yè)務網點辦理。單位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還應提供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關于降低繳存比例的決議書。

三、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的調整工作應在7月份匯繳前完成。單位在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調整工作后一個月內,應將調整后的繳存基數(shù)、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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