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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今日報丨網暴者侮辱誹謗江秋蓮母女獲刑2年3個月,江秋蓮稱將繼續(xù)維權

2023-04-18 11:10:03    來源:極目新聞


(資料圖片)

極目新聞記者 姚赟

4月17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林某侮辱、誹謗一案在福建省建甌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林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18日上午,江秋蓮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她還未收到判決書,后續(xù)她將繼續(xù)維權。

法院披露審判結果 來源:建甌市人民法院

據福建省建甌市人民法院公眾號消息,4月17日,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江某蓮自訴林某侮辱、誹謗一案,以侮辱罪、誹謗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法院披露,2016年11月3日,江某(江某蓮之女)在日本留學期間遭其室友劉某的前男友陳某殺害。該案宣判后,林某通過其新浪微博賬號“獨狼獨語4”等,發(fā)布系列與江某案有關的博文。江某蓮認為上述博文對江某及其本人構成侮辱、誹謗,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誹謗罪向建甌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相關言行應受到法律規(guī)制,被告人林某通過多次發(fā)布微博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誹謗,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侮辱罪、誹謗罪,應予數罪并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自訴人江某蓮及其訴訟代理人、被告人林某參加了庭審及宣判。

庭審結束后,江秋蓮返回青島 來源:江秋蓮個人公眾號截圖

18日上午,江秋蓮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目前她還未收到判決書,對于此案不便多說。至于網絡上其他侮辱、誹謗她們母女的人,她將繼續(xù)維權,“網絡不是法外之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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