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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導消費者重復購買專輯 音樂App的逐利胃口

2021-04-20 15:21:07    來源:成都商報

這樣的數(shù)字音樂行業(yè),看起來“版權”得到了維護,市場也紅紅火火,實則充斥著大量泡沫和“虛火”。

數(shù)字音樂領域的一個奇特現(xiàn)象,近日引發(fā)了網(wǎng)絡討論。據(jù)報道,在網(wǎng)易云音樂、酷狗音樂和QQ音樂等音樂APP里,用戶在購買一首歌的版權之后,可以播放音樂,但購買界面依然存在。有同一用戶重復花錢購買同一個作品,重復頻率從數(shù)十次到數(shù)十萬次不等。有的消費者在一首歌上就花了幾十萬元。

重復“購買”音樂作品,到底有多夸張?據(jù)調查,在某專輯的榜單上,有一個賬號最高重復購買了同一張專輯達32萬次,消費達數(shù)十萬元??吹竭@個數(shù)據(jù),不少網(wǎng)友都驚掉了下巴——這哪是為聽歌“購買”版權,分明是瘋狂“打榜”“刷流量”追星。也難怪有人感嘆,“你把自己當粉絲,人家卻把你當提款機。”

這正是問題的癥結所在。一方面,在粉絲經濟和流量經濟的助推下,不少粉絲紛紛挺身而出,為自己的“愛豆”瘋狂打榜,以求拉升“愛豆”的作品成交量和熱度,維持“愛豆”的高曝光率;另一方面,音樂類App也敏銳地瞅準這一市場,設置出諸如“冠亞季軍榜單”、“520”“1314”默認選項等各類規(guī)則各異的玩法,煽風點火,誘導重復消費。

這樣的數(shù)字音樂行業(yè),看起來“版權”得到了維護,市場也紅紅火火,實則充斥著大量泡沫和“虛火”。如果不加以及時干預和預警,將帶來多重負面效應。最直接的,主要靠金錢堆積的瘋狂“打榜”,會進一步刺激粉絲尤其是學生、未成年人群體盲目攀比追星和非理性消費,為個人和家庭帶來經濟負擔,也不利于為青少年樹立起良好的成長導向。與此同時,失范的“打榜”“刷流量”行為,也可能在無形中驅動各類音樂App的逐利胃口。

此外,類似誘導重復消費的行為,也涉嫌違法。有知識產權專家就認為,音樂App利用“粉絲”的“打榜”心態(tài)重復購買專輯所獲得的利益,屬于不正當收益。而需要注意的是,這些重復消費的錢中,有相當一部分可能是并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所貢獻。那么,如果未成年人因偷偷“打榜”遭遇巨大經濟損失后,能否追回?值得追問。

關鍵詞: 誘導消費者 音樂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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