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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伊琍代言奶茶品牌涉嫌詐騙 明星代言“翻車”要不要負責?

2021-05-18 16:44:31    來源:重慶商報

日前,明星馬伊琍代言的“茶芝蘭”被爆出涉嫌詐騙,該品牌以虛假品牌奶茶招商網(wǎng)站吸引加盟商、虛構履約能力騙取加盟費的詐騙案,涉案金額7億余元。隨后馬伊琍方面表示已于第一時間向該品牌提出解約通知,并向各位加盟商受害者道歉。

實際上,明星代言“翻車”并非個例,此前汪涵、劉國梁、張藝興、馮小剛、郎朗等多位明星都曾遇到過類似情況。品牌方借助明星的名氣宣傳拉動銷售、招商加盟,明星領取數(shù)百萬的代言費。若代言產品出現(xiàn)問題,明星需要負責嗎?

馬伊琍代言奶茶品牌涉嫌詐騙

最近,上海經(jīng)偵警方公布一起“套路加盟”奶茶店合同詐騙案,涉案金額高達7億余元,共計90余人被公安機關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這家名叫“茶芝蘭”的奶茶品牌長期雇“托”排隊、制造虛假流水,營造生意火爆的假象,并進行對外招商。數(shù)百名加盟者繳納加盟費后,沒有得到任何服務,加盟費打了水漂。

而這家奶茶店,正是明星馬伊琍代言的。天眼查App顯示,“茶芝蘭”的關聯(lián)企業(yè)為上海味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冊資本2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汪濤。記者了解到,該品牌并未在重慶開店,目前在全國其他城市還有數(shù)十家加盟店。

5月15日,馬伊琍方面發(fā)布聲明稱:近日接到上海經(jīng)偵總隊通知,告知我方演員馬伊琍女士代言品牌茶芝蘭因涉及違法犯罪,正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我方于第一時間向該品牌提出解約通知,并積極配合經(jīng)偵工作,提供線索及信息。同時表示,茶芝蘭品牌目前正在接受進一步調查,馬伊琍已與該品牌解約。聲明透露,馬伊琍是在2020年10月開始與該品牌合作的,合作之前也對品牌進行了核查。

不過,網(wǎng)友并不買賬,在馬伊琍工作室的道歉聲明下,有網(wǎng)友評論“一個道歉就夠了嗎?”“有錢拿就代言,出了事就解約。”也有網(wǎng)友稱“希望明星在代言之前負責一點。”

還有多位明星曾因代言“翻車”

在馬伊琍之前,還有多位明星因代言“翻車”。

2019年,因代言過的理財產品“愛錢進”疑似爆雷,知名主持人汪涵、中國乒協(xié)主席劉國梁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隨后汪涵、劉國梁公開致歉。

因代言瓜子二手車,知名影星孫紅雷被消費者起訴。2018年,北京一用戶認為瓜子二手車及其代言人孫紅雷存在虛假宣傳行為,將二者告上法庭并要求賠償8000元經(jīng)濟損失并進行公開道歉。

2015年,北京一消費者由于胃部不適,購買了影星徐靜蕾代言的“江中猴姑餅干”,食用后發(fā)現(xiàn)與普通餅干無異,認為該食品的養(yǎng)胃宣傳誤導了他。所以將銷售者、生產者及廣告代言人徐靜蕾告上法庭,要求10倍賠償貨款并在媒體上公開道歉。

2015年,南京一消費者使用云南白藥牙膏后口腔問題加重,幾經(jīng)“碰壁”后將云南白藥集團及其代言人濮存昕以及南京蘇果超市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賠償并道歉。此外,還有唐嫣、李湘、黃曉明、王寶強等多位明星因代言“翻車”陷入輿論。

縱深

明星要不要為代言的產品負責?

明星代言的產品出了問題,他們需要負責嗎?對于這個問題,現(xiàn)在有兩種不同聲音。

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廖建勛律師表示:“如果法院最后認定這個公司運營模式構成詐騙罪,肯定存在一個虛構事實的情節(jié),那么要看馬伊俐對虛構事實是否知情,如果知情,就要負責任。因為《廣告法》規(guī)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jīng)營者、廣告發(fā)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fā)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這個案例最終的受害者是加盟商、代理商,可以適用民法典關于侵權責任這一塊的規(guī)定,也就是說,由于馬伊俐代言的行為對于這家公司的詐騙行為起到了一定幫助作用,所構成一個共同侵權。”廖建勛進一步分析,那么加盟商和代理商可以對該公司和馬伊俐提起訴訟,馬伊琍就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這個是有依據(jù)的,《廣告法》第62條對廣告代言人虛假代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如果明星明知是虛假廣告還進行代言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以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明星因代言虛假廣告受到過行政處罰,還將被計入信用檔案,3年不得進行廣告代言。

中國并購公會信用管理專委會專家委員安光勇卻認為馬伊琍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問題并不是出在明星代言人(馬伊琍)身上。“從明星(馬伊琍)角度,沒有選擇像P2P等高風險產品,而是相對安全的奶茶行業(yè),因此可以認為馬伊琍已經(jīng)做到自己應盡的責任。”安光勇說道,實際上,從馬伊琍角度,已經(jīng)做到了明星應該做的風控。對于廠商內部去詐騙,從明星角度也無法通過合法途徑了解其問題。而且廣告廠商內部的財務等信息都是對外保密的,即便是公司的股東也并不是都有權查看,更何況是外部人員(廣告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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