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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供兼職為幌子,“培訓貸”套路涉世未深大學生

2023-08-01 08:25:39    來源:杭州網(wǎng)

調查動機

近日,讀大一的江西女孩張曉文向《法治日報》記者反映,自己可能遭遇了“培訓貸”騙局——她參加了某培訓機構的線上配音課程,并在機構工作人員引導下,辦理了總計5860元學費的分期付款。后來,她發(fā)現(xiàn)課程內(nèi)容與承諾的不符,機構也沒有像先前承諾的那樣給她提供兼職機會。她提出取消課程退款,但仍需要繳納2023元違約金。


【資料圖】

俗話說,技多不壓身。很多大學生在就讀期間或畢業(yè)前后,都想學得更多技能以增加就業(yè)的砝碼,不良培訓機構則看中了這一“商機”,誘導不少大學生落入“培訓貸”陷阱。雖然相關部門對此不斷加大監(jiān)管力度,發(fā)出預警,但大學生被騙的事例仍屢見報端。

不良培訓機構是如何設局的?為何取消課程退款如此之難?怎樣依法整治這一亂象?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采訪。

源于對配音行業(yè)的興趣,大一學生張曉文平日經(jīng)常在網(wǎng)上瀏覽學習配音的相關內(nèi)容,一次在社交公眾號的課程介紹鏈接中留下手機號后,培訓機構主動添加了她為社交好友。

“工作人員極力推銷,說可以邊學習課程邊做他們的兼職,賺來的錢分期付學費,而最終打動我的是那句‘學習技能不是消費,是投資’?!睆垥晕慕战邮堋斗ㄖ稳請蟆酚浾卟稍L時回憶說,上了部分課程后她發(fā)現(xiàn),培訓課程極其不專業(yè),也沒有提供兼職,而培訓機構還在不斷向她推薦價格更高的進階課程。

類似的遭遇遠不止張曉文一人。記者采訪了6名近期陷入了“培訓貸”陷阱的學生,他們意識到被騙后都想維權、退還培訓費、解決網(wǎng)貸問題,但困難重重。

所謂“培訓貸”陷阱,是指一些不良培訓機構以提供兼職與就業(yè)機會等承諾,誘導學生等在網(wǎng)絡貸款平臺進行借貸支付培訓費。但課程開始后,學員并未得到機構承諾的兼職或就業(yè)機會,也未能掌握一門技能,卻面臨退費困難和高利貸風險。今年5月底,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發(fā)布過2023年第1號預警:警惕“培訓貸”陷阱。

多位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大學生身陷“培訓貸”陷阱,既有社會層面的問題,也有大學生財商教育缺失的問題,應該通過常態(tài)化的金融理財教育,幫助大學生養(yǎng)成健康理性的金融理財習慣和成熟的消費觀。同時,還應加強對社會上各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市場準入、資質審核、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監(jiān)管,保持打擊違規(guī)違法培訓的高壓態(tài)勢,促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規(guī)范發(fā)展、合規(guī)經(jīng)營。

以提供兼職為幌子

誘導學生付費培訓

感覺上當受騙的張曉文決定退課也不再分期還款,但催款短信隨即而來。

她這才知道,所謂的學費分期,其實是向網(wǎng)絡借貸平臺貸款支付學費后分期償還?,F(xiàn)在,她既希望從培訓機構要回已付的錢,又擔心不按培訓機構的要求做,會導致無法取消分期貸款,從而影響個人征信。

記者采訪6名陷入“培訓貸”陷阱的學生后發(fā)現(xiàn),他們年齡多在19、20歲,被套路的經(jīng)歷比較相似:一些機構承諾接受培訓后“包找工作”,一些機構打出“邊學邊賺錢”“先學后付”“分期付款”的廣告,學生或為獲得就業(yè)機會,或為掌握一門技能,一步步被誘導向網(wǎng)絡借貸平臺貸款用來支付培訓費用。

“分12期慢慢還,一個月僅需要還331元,沒有任何壓力”“下個月還第一期學費的時候,也可以做兼職了”“針對大學生有助學優(yōu)惠,首付100元抵扣3000元的學費”……這是今年剛參加完高考的安徽女孩周娜接觸某培訓機構課程時收到的“培訓貸”推銷。

“這家教學PS技能的課程機構告訴我,參加培訓后,他們會給我派單,最開始一個月也能賺900元?!敝苣日f,彼時她對借貸完全不了解,機構工作人員主動提出,培訓費如果全額交納有壓力,可以選擇分期付款。

最終,周娜在填寫自己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和郵箱后,就獲得了貸款批準,開啟了每月331元的還貸之路。第一個月的331元,周娜是從父母給的零用錢中省下來的。

其他人遭遇的套路幾乎如出一轍。

今年7月,山東某開設影視后期高薪就業(yè)班的機構讓來自甘肅的大一學生袁圓選擇分期付款時,是這樣推薦的:“報名首付50元,分期12個月,每月支付550元”“正常第一個月需要從頭學習,所以收入不會很高,基礎單子在50元左右。不過只要你時間足夠,每月差不多有1000元左右的收入。而且機構是持續(xù)性提供兼職機會的,所以還款費用方面不需要擔心?!?/p>

在確認報名課程并選擇分期付款后,該機構讓袁圓簽訂了一份協(xié)議,協(xié)議其中一條標注,“如買方逾期支付相關款項,應以逾期支付款項為基數(shù)按照每日0.0667%的標準向保理商支付違約金直至款項全部結清”。

據(jù)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彭新林介紹,一方面,大量現(xiàn)實案例表明,相關課程質量不高,指望通過這樣的線上培訓獲得技能幾乎不可能;另一方面,如果培訓機構是以招聘實習生、提供兼職或者就業(yè)機會為幌子,客觀上并無真實的兼職或者就業(yè)機會,真實意圖是誘導學生分期貸款交納所謂的“培訓費”,則屬于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手法,讓他人陷入錯誤認識,進而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涉嫌詐騙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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