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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日訊!寒假到了,我市校外培訓機構怎么辦?防控措施不達標不得營業(yè)

2022-12-18 08:32:56    來源: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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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陸續(xù)到來,校外培訓機構能開嗎?昨天,市校外培訓機構規(guī)范發(fā)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發(fā)布工作提醒:寒假期間,不得組織面向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線上的也不行。

本市幼兒園、1到8年級的學生昨天開始寒假,9到11年級的學生12月30日學期結束,12年級1月16日放假。

這份工作提醒明確指出,嚴格執(zhí)行《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的有關規(guī)定,全市所有面向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在寒假期間組織開展線上和線下學科類培訓活動。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工作人員非必要不進機構。

工作提醒指出,非學科類防控措施不達標不得營業(yè)——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作為特殊場所,應按照規(guī)定,進行限流管理、錯峰培訓、小班學習,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相關藥物和防疫物資儲備,警惕異常情況。

培訓機構進出人員掃場所碼,全程全時佩戴口罩,落實教職員工個人健康監(jiān)測和核酸檢測7天1檢(每天抽20%),無關人員(含家長)不得進入培訓機構。

市校外培訓機構規(guī)范發(fā)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表示,寒假期間,將加大違規(guī)培訓預防和查處力度,著力防范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緊盯以各種名義“換馬甲”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及群眾舉報線索,此外,聯(lián)合有關部門開展違法違規(guī)培訓行為的整治查處,強化違規(guī)培訓問題的通報曝光,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市校外培訓機構規(guī)范發(fā)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還公布各區(qū)的投訴電話,可上本報教育類微信公眾號廈門招考查詢。

關鍵詞: 培訓機構 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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