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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電動車迎人性化管理,多地實施便民舉措,車主用車更方便

2023-05-31 19:31:49    來源:搜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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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是非常輕便、實用的交通工具,所以幾乎家家戶戶都有電動車,隨著電動車數(shù)量的增多,電動車迎來了嚴格管理,比如電動車上路必須要先上牌照,還要佩戴安全頭盔,機動車的話還需要持有駕照,如果違規(guī)違章被交警攔下,還會處以罰款,甚至扣分的處罰。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除了嚴格管理以外,各地管理部門為了方便車主用車,多地實施了便民舉措,電動車迎來了人性化的管理,這對廣大車主來說是一個好消息,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便民管理一:電動車、摩托車實施“帶牌銷售”

電動車、摩托車上牌以后才可以上路行駛,但是有的車主離車管所距離比較遠,上牌很不方便,同時上牌時還需要諸多的資料,如果忘記攜帶一項,就需要重跑一趟,非常的麻煩。

為了方便廣大車主上牌照,多地已經(jīng)開展了電動車、摩托車“帶牌銷售”業(yè)務,用戶在開通“帶牌銷售”服務的商家,購買電動車或者摩托車的時候,這樣已經(jīng)上好牌照,只需要車主提供身份證就可以了,商家?guī)椭蟼髻Y料,審核通過以后就可以依法上牌,電動車可實現(xiàn)當場購買,當場上牌。

帶牌銷售的便民管理,既方便了車主上牌照,同時又不用擔心購買到無法上牌的車輛,為車主電動車上牌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便民管理二:超標車過渡期結束后,不強制淘汰車輛

眾所周知,超標電動車只能在過渡期內(nèi)使用,過渡期結束以后超標車將不得上路行駛,需要淘汰處理,不過目前多地采取了便民舉措,不再強制淘汰超標電動車。

比如云南昆明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時間為2023年4月15日,進入5月,超標電動車的過渡期早已結束,但昆明街頭仍然有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此做了明確的回復,昆明市的過渡期的確已經(jīng)結束,不過對超標電動車,目前實施宣傳教育為主,并不立即強制淘汰,后續(xù)將逐步加大執(zhí)法力度進行管理。

除了云南昆明以外,目前山東省對超標電動車也采取不禁行、不罰款的便民舉措,允許車輛上路行駛,讓其自然淘汰,與強制淘汰、報廢處理的管理方式相比較,這種方式更受車主的歡迎。

便民管理三:電動車丟失合格證、購車發(fā)票也能上牌照

我們都知道,電動車在上牌的時候,需要提供相關的資質材料,比如3c認證證書、合格證、購車發(fā)票等等,如果缺少資質,車輛是不能上牌照的。

不過目前多地已實施“容缺辦”,車輛即使缺少購車發(fā)票或者合格證,只需要車主簽署承諾書,并且按照告知承諾流程辦理上牌就可以了,比如目前廣東茂名正在實施該項便民舉措,黑龍江大慶也明確,只要在11月1日前,即使缺少合格證、購車發(fā)票也能上牌。

“容缺辦”的方式為車輛上牌提供了便利,這三種類型的車輛受益:

注冊發(fā)票或合格證丟失的電動車;網(wǎng)購時沒有提供發(fā)票與合格證的電動車;舊車、二手車交易時沒有發(fā)票合格證的電動車;

便民管理四:交通違法不罰款,5選1勸導教育

說到電動車嚴格管理,嚴查各種違規(guī)的電動車,很多車主第一反應就是為了罰款,其實罰款并不是目的,只是管理的手段。

目前多地,對輕微的交通違法不罰款,而是采取5選1的勸導教育,通過教育可以起到同樣的效果,防止車主以后再出現(xiàn)違規(guī)。

比如目前江西吉安市交警支隊開展5選1勸導教育,出現(xiàn)輕微交通違規(guī),可以從5種處罰方式中選擇一種進行處罰,分別是:

執(zhí)勤體驗勸導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15分鐘以上;舉交通安全標語的宣傳牌接力站崗15分鐘以上并向“接牌人”進行安全教育;根據(jù)執(zhí)勤民警提供的提綱在微博或朋友圈發(fā)表并集齊10個贊或轉發(fā)至5個聊天群;抄寫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在勸導點觀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視頻15分鐘以上。

總結:

上面是目前各地采取的一些便民管理舉措,通過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讓車主在上牌、用車方面感到更加方便,帶牌銷售與容缺辦,給電動車上牌提供了便利,過渡期結束以后不強制淘汰超標車、5選1的勸導教育方式,為車主用車提供了方便。那么,您對當前的便利管理怎么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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