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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觀察:有的“以販養(yǎng)吸” 有的靠差價賺快錢 四名販毒“中間商” 全部獲刑

2023-03-24 09:04:27    來源:楚天都市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黃忠 通訊員劉怡廷 熊振威)毒品不僅毀掉一個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而且吸毒者會為了獲取毒資,鋌而走險實施盜竊、詐騙等犯罪。3月21日,極目新聞記者從荊門市東寶區(qū)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辦理了一起販賣毒品案件,付某、朱某、劉某、王某因販賣毒品而獲罪。

“付某本來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但因其沾染上吸毒的惡習(xí),不僅因吸毒多次被公安機關(guān)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妻子亦與其離婚。”承辦檢察官介紹,沉迷毒品的付某不思悔改,為了獲取毒資,他先通過找他人購買毒品麻果和冰毒,倒手將毒品麻果和冰毒賣掉后,再去購買海洛因供自己注射。

經(jīng)查實,2022年1月至9月期間,付某販賣毒品的次數(shù)高達24次,公安機關(guān)將其抓獲時,還從其手中查獲準(zhǔn)備用于出門交易的2顆麻果和3小袋冰毒,并在其租住房屋的電飯煲內(nèi)當(dāng)場查獲1袋凈重4.71克的麻果和1袋凈重4.76克的冰毒。檢察機關(guān)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對其提起公訴后,法院根據(jù)犯罪事實和情節(ji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3萬元。

“朱某自2018年以來兩次因盜竊被判刑,在第二次刑滿釋放后9個月便做起了毒品‘中間商’的生意。”承辦檢察官介紹,該院在審查中發(fā)現(xiàn),朱某本人不吸食毒品,因嫌平時工作辛苦且來錢慢,為了賺快錢,2022年1月至9月期間,朱某利用自己掌握的購銷渠道,先后15次從付某處購買毒品后,再將每套毒品(一顆麻果和一小袋冰毒)加價一兩百元后轉(zhuǎn)賣給他人,順利做起了“中間商”賺差價。最終,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劉某是名安裝工,因工資收入難以支撐自己的吸毒惡習(xí),劉某便兼職做起了販毒“中間商”“以販養(yǎng)吸”。2022年5月,劉某先后4次從付某處購買毒品后再加價一兩百元轉(zhuǎn)賣給他人牟利,其被抓獲前最后一次販賣毒品時還從中截留了1顆麻果和一點冰毒供自己吸食。劉某也因自己的“中間商”行為獲刑三年,并處罰金1萬元。

1969年出生的王某經(jīng)常性注射海洛因,并多次被公安機關(guān)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亦先后兩次因盜竊被判刑。檢察官經(jīng)審查發(fā)現(xiàn),沾染上吸毒惡習(xí)后,他逐漸花光了家里的積蓄?!耙载滒B(yǎng)吸”的付某先后兩次找王某購買海洛因,王某也得以賺取一些差價。最終,王某再次因販賣毒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毒品危害猛于虎,請大家珍愛生命,遠離毒品?!背修k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要增強識毒、拒毒、防毒的意識和能力,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將身陷囹圄,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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