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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保姆遺留電梯墜亡案”18日將一審宣判,家屬曾申請變更罪名為“間接故意殺人”_焦點速看

2023-05-15 21:06:36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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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丁鵬 張奇

5月15日,杭州“女童被保姆遺留電梯墜亡案”女童父親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已收到案件一審宣判的通知,該案將于5月18日公開開庭宣判。

女童父親陳長江收到的開庭旁聽通知(受訪者提供)

據(jù)極目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6月14日晚8時05分許,保姆吳某帶著21個月大的女孩櫻桃,一起乘電梯到達住宅1樓。隨后,吳某拉著滑板車先行走出,當她回頭時才發(fā)現(xiàn)櫻桃沒跟出來,電梯門已關(guān)閉。隨后,櫻桃獨自被困在電梯內(nèi)。晚8時06分07秒,電梯在8樓打開,櫻桃走出電梯,在監(jiān)控錄像里消失。不久后,櫻桃從8樓墜至2樓平臺,不幸身亡。

女童父親陳長江接到了吳某的電話,知道櫻桃不見后,他急忙出去尋找。但其間吳某說法前后不一,陳長江不再信任對方,他開始在整棟樓一層一層地找。最終,他發(fā)現(xiàn)女兒倒在2樓窗戶往外伸出的平臺上,抱出來后沒能救活。當陳長江發(fā)現(xiàn)女兒時,離孩子墜樓已經(jīng)過去了半個小時。

該案曾于4月18日在杭州拱墅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公訴人認為,被告人吳某疏忽大意,致幼兒高墜死亡,應(yīng)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對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過失致人死亡罪名及構(gòu)成自首等提出異議。被告人吳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均無異議;辯護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節(jié)請求從寬處罰并適用緩刑。被告人吳某在最后陳述階段表示認罪悔罪。

案件將在杭州市拱墅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陳長江曾表示,律師當庭提出了要求,希望將吳某現(xiàn)有過失致人死亡罪,更改為間接故意殺人罪,法官將此要求轉(zhuǎn)至合議庭。吳某一直聲稱櫻桃是自行返回電梯撿樹枝被關(guān)在里面,這一點在法庭上被證實為虛假,吳某也承認是她的過失導致孩子被遺留電梯。

5月15日,陳長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已收到案件一審宣判的通知,該案將于5月18日在杭州拱墅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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