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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焦點訊!“對癥下藥”紓困重生 江漢法院辦結今年首起執(zhí)行轉破產和解案

2023-03-15 16:23:37    來源:湖北日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通訊員王思遠)公司因無法清償債務陷入破產危機,法院“找準癥結”化解堵點,最終實現債權人與公司“雙贏”。近日,武漢市江漢法院通過依法支持管理人起訴追繳公司發(fā)起人抽逃的出資,促使一起執(zhí)行轉破產案件和解并實現債權100%清償。

劉先生因購買二手車與甲公司產生糾紛,經申請強制執(zhí)行未果,劉先生以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江漢法院申請對該公司破產清算。法院受理后,適用簡易程序快速審理,并搖號確定了管理人。

隨后,法官、破產管理人對該公司登記情況、經營狀況、負債情況、公司資產等進行了調查、評估和研判。

“雖然是執(zhí)行轉破產案件,但公司還有希望。申報的債權是75萬元,如果有辦法解決這75萬元的清償問題,公司不必破產?!痹摪赋修k法官介紹,為促使公司與劉先生早日化干戈為玉帛,法官多次與公司股東進行溝通,但公司已無財產可清償,初期溝通并不順暢。

法官一方面積極安撫債權人的情緒,一方面督促管理人盡職履責查找公司資產。經調查,雖然公司已無資產,但其發(fā)起人抽逃出資近百萬元,并在之后將股權轉讓。

“根據公司法相關規(guī)定,股東抽逃出資,應當承擔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的責任?!绷私庠撉闆r后,破產管理人對該公司發(fā)起人提起追收抽逃出資訴訟,江漢法院對該案進行審理后,認定發(fā)起人存在抽逃出資的行為,并判決其返還出資款及利息。

案件判決后,法官多次上門釋法明理,講明法律后果,并勸解發(fā)起人以公司長遠發(fā)展為重,幾名發(fā)起人終于同意積極解決問題,給公司一個“重生”的機會。

在法院的主持下,幾名發(fā)起人與債權人簽訂《和解協議》,發(fā)起人歸還抽逃的出資用以清償公司債務,債權人劉先生同意讓渡部分權利。江漢法院作出裁定,認可上述和解協議,并終結破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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