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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拔火罐被燒傷,狀告店主獲賠1.1萬余元

2023-03-22 23:21:33    來源:極目新聞

極目新聞記者 周萍英


(資料圖片)

通訊員 梁軍

本來拔火罐是要保養(yǎng)身體,結果卻“引火燒身”,不幸遭了罪。事后,女子將美容店老板告上法庭。近日,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美容店老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021年5月18日,謝女士覺得身體不適,遂去王某開的一家美容店做身體理療。按摩過后,王某又給謝女士拔火罐,操作過程中,因意外造成謝女士手部、背部等部位被燒傷。謝女士在醫(yī)院治療了9天,王某支付了醫(yī)療費。

棗陽法院(通訊員供圖)

出院后,謝女士找到襄陽一家鑒定中心進行了鑒定,遂持10級傷殘鑒定書向王某索賠。因雙方意見不一,謝女士將王某訴至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3.8萬余元。

面對原告的訴請,王某辯稱原告之傷是自己不慎點著酒精絆倒所致,并否認原告的司法鑒定書。

庭審中,雙方對傷殘鑒定爭論不一。后在法官的組織下,雙方同意由湖北同濟法醫(yī)學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最后鑒定結論為:原告不構成傷殘,但對原告的誤工期、護理期、營養(yǎng)期、護理人等項目進行了確定。

棗陽法院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受法律保護。被告王某作為從事按摩服務的從業(yè)人員,在提供按摩服務時,應當提供安全的服務行為。原告謝女士作為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受傷,依法有權獲得賠償。被告辯稱之理由,原告不予認可,且被告未舉證證明,故被告應對原告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據(jù)此,法院酌定原告謝女士的各項損失為11839.77元,判決被告王某在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拔火罐是我國民間流傳已久的一種獨特的治病養(yǎng)生方法,備受人們的青睞。然而,看似安全的拔火罐也隱藏著安全隱患。為此,承辦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出現(xiàn)事故選擇事后追償,固然可以挽回一些損失,但是身心的創(chuàng)傷卻再也不能恢復如初。如果身體不舒服,還是選擇正規(guī)專業(yè)的醫(yī)療機構接受保健服務,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傷害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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