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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分配生!武漢市出臺最新政策! 全球頭條

2023-04-07 15:16:18    來源:湖北日報

湖北日報訊(記者張倩倩)4月7日,武漢市教育局官網發(fā)布《關于做好2023年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提出,今年申請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本市初中學校應屆在籍畢業(yè)生;(二)畢業(yè)綜合素質評定達到4A1B以上(含4A1B),同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資格。具體規(guī)定如下:

各區(qū)教育局,局直屬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發(fā)展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根據國家、省、市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要求,現就2023年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資料圖片)

一、招生學校

經各區(qū)教育局同意的部分省級示范高中學校和經區(qū)教育局申請試點、市教育局同意的部分新城區(qū)市級示范高中學校,面向本區(qū)初中學校招錄分配生。

二、申請條件

學生申請分配生資格的具體條件,由各區(qū)教育局根據區(qū)情確定。同時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本市初中學校應屆在籍畢業(yè)生;

(二)畢業(yè)綜合素質評定達到4A1B以上(含4A1B)。

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資格。

三、工作程序

(一)分配名額

各區(qū)教育局根據2023年招錄分配生的省、市級示范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50%確定招錄分配生的名額。以各初中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數為依據,按比例將名額均衡分配至初中學校。

各初中學校將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學校名單,學生申請分配生資格條件、工作程序、招生名額及有關規(guī)定等,在學校張榜公示。

(二)推薦程序

1.學生申請。符合條件的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家長簽署認可意見。

2.班校推薦。各初中學校根據區(qū)教育局分配的名額,在班級推薦的基礎上,按1:2的比例確定本校獲得分配生候選資格的學生名單。

3.審核公示。各初中學校按1:1的比例審核通過獲得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名單,于4月25—27日在校內公示3天。無異議后,獲得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填寫《武漢市2023年分配生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4.區(qū)局審定。4月28日前,各初中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獲得分配生資格學生名單報區(qū)教育局,附送《申請表》及有關材料復印件。區(qū)教育局對各初中學校上報的名單進行審定。

5.上傳平臺。區(qū)教育局審定通過后,匯總本區(qū)所有獲得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名單,于4月29日前上傳武漢市中招綜合管理平臺(管理端地址:zkzz.whzkb.cn)。通過平臺系統核對信息并查重后,各區(qū)將《武漢市2023年獲得分配生資格學生匯總表》(同時交Excel格式電子稿)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聯系人:王俊,聯系電話:65608452,E-mail:whjj65608482@163.com。

(三)填報志愿

已獲得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填報中考志愿時,第一志愿只能填報所獲資格所對應的高中學校;獲得第二批次學校分配生資格的學生,不能填報第一批次學校志愿。分配生、武漢外國語學校資格生不得交叉申報。

(四)考試錄取

1.獲得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必須參加中考。

2.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錄取。獲得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在其所報考學校的錄取分數線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學校最低控制線錄取。獲得分配生資格但未能以分配生錄取的學生,按照中招其他正常程序進行招錄,因此而空余的分配生計劃納入正常招生計劃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區(qū)教育局要站在維護教育良好形象、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部分省、市級示范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工作。各初中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學校書記、分管校長以及班主任參加的工作專班,負責領導、組織、落實分配生推薦工作。

(二)精心組織,規(guī)范操作

各區(qū)教育局要組織各學校,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時限要求,精心組織,規(guī)范操作,確保本項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廣泛宣傳,公正透明

各區(qū)教育局和初中學校要通過各種宣傳形式,讓師生、家長和社會充分了解部分省、市級示范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工作的重要意義、政策規(guī)定和工作程序及各項安全工作方案。

(四)嚴肅紀律,強化管理

各有關區(qū)教育局和初中學校要建立健全誠信制度、公示制度、監(jiān)控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要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非畢業(yè)年級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監(jiān)察小組,實施對分配生招錄工作的全程監(jiān)督,確保分配生招錄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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