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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通訊!男子在保護區(qū)捕獲7只野鳥,結果:承擔刑事責任+賠償損失+公開道歉

2023-03-18 18:59:52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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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3月18日,極目新聞記者獲悉,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區(qū)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非法狩獵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告人使用禁用工具捕獲7只野鳥,其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環(huán)境資源損失并公開賠禮道歉。

巡回審判

案情顯示,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間,被告人夏某某先后多次在梁子湖省級濕地自然保護區(qū)沼山鎮(zhèn)夏咀村,利用誘鳥設備和粘鳥網(wǎng)非法捕獵野生鳥類并出售給餐館。

2022年7月21日凌晨4時,夏某某在捕獵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查獲7只野生鳥類。

經(jīng)鑒定,查獲的7只野生鳥類動物均屬于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價值為2100元,夏某某狩獵所使用的工具屬于禁用工具。

本案系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資源保護案件,梁子湖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承擔環(huán)境資源損失并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中,合議庭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夏某某表示認罪認罰,愿意承擔刑事及民事責任,并承諾不再獵捕野生動物。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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